在职党员进社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建合力。各区直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至少研究1次结对共建工作把社区结对共建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方案,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区直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是结对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支持社区工作,督促本单位党员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活动实施等职责,定期向联系社区的区委常委及党员副区长汇报结对共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共建机制。一是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东乡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研究解决社区共建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共建任务。二是建立结对共建联络员制度。社区和共建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共建联络员,具体负责共建活动的协调联络。三是签订共建协议书各共建单位与社区于2018年11月30日前要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共建事项和履行承诺情况等内容,并将共建协议(协议书样稿见附件2)在社区内予以公开。要建立共建工作台账,详细记录结对共建区直单位及在职党员、工作人员开展共建活动情况,把活动图片和资料等整理成册。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共建效果。 -是建立社区评议共建单位制度。每年年底由社区组织党员和居民开展一次对共建单位的共建以及行业作风情况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共建单位及区委组织部。二是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区委组织部对共建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共建活动开展情况及共建单位共建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建立共建工作考核制度。将结对共建活动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考评,增强各区直单位党组(委)书记抓结对共建的责任意识。对共建活动开展不力,社区反映较差的结对共建单位采取约谈党组织书记、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