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服务指南

1、审批事项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理。

2、审批对象个人

3、审批内容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理。

4、许可依据《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抚府发【201637号)

5、申请条件1参加了我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发生了医疗费用。

6、申请材料疾病证明书、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发票、本人银行帐号(或法定监护人银行帐号)、户口薄。

7、办理流程农村人口由将申请材料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医保窗口,由乡镇医保所工作人员审核后交区医保局复审,结算后通过银行转账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城镇人口将申请材料交医保服务大厅四号窗口,经审核、结算后,医保局通过银行转帐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8、告知方式窗口

9、办理期限15

10、受理单位乡镇便民中心城乡医保窗口。

11、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