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医疗保险参保服务指南

 

1、审批事项医疗保险参保。

2、审批对象个人

3、审批内容医疗保险参保。

4、许可依据《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抚府发【201637号)

5、申请条件凡具有我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6、申请材料户口簿及复印件。

7、办理流程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村委会办理、村委会受理后统一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医保窗口,孝岗镇居民到东乡建行二楼城乡居民参保点办理。

8、告知方式窗口

9、办理期限5

10、受理单位乡镇便民中心城乡医保窗口。

11、收费标准及依据2017年需要缴费的人员为1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