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居民进入图书阅览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不得在室内吃零食,扔果壳纸屑,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

2、不准将图书卷折,圈画,污损,更不准折撕,剪裁,损坏图书要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借书资格

3、居民凭借书证,借书卡借书,严格遵守借书规定,人每次限借两本

4、居民在图书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内借还图书,居民出借图书最长时限为一个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逾期未还者,按原价赔偿

5、图书阅览室杂志,报刊不外借,只限在阅览室阅读,阅后放回原处

6、居民借书采取开架自选方式,未选中的图书要放回原处

7、任何人未经图书管理员办理出借手续不得将图书拿出图书室

8、逾期未还的图书,管理人员要做好催还工作

9、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鼠工作,每月要将所有图书整理一遍,保持排列整齐有序

10、开放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