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四点半课堂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四点半课堂的管理,提高四点半课堂的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和工作人员的相关权益,本中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生应发扬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服从辅导教师的教学安排与管理。

二、学生在开课期间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嬉戏打闹,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

三、同学之间应团结有爱、互相帮助,不得欺负其他同学,更不得在课堂上寻衅滋事,打架。

四、学生及辅导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及书籍,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撕毁书籍,违反本规定并造成公共财物、书籍损坏的,负有赔偿义务。

五、在课堂内服装应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

六、要爱护公共财物,课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损坏,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七、每天轮流值日,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爱护公物,做到人走关灯。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涂、乱写,违者要追究和赔偿不得随意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自觉维护课堂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