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党群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进一步强化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1.严格组织纪律做到“四”、“四无”,即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不上网炒股、不玩电脑游戏;上班无违纪承诺无延期、办件无差错群众无投诉。

    2.遵循行为准则。做到礼仪规范、着装得体、仪表大方、举止文明、服务热情、态度和蔼。

    3.物品摆放整齐。做到重要档案资料存放入档、确保不遗失;柜台台面电脑、办事指南摆放整齐;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统一放在低柜

    4.工作业务熟练做到表格发放一次清、事项告知一次清、材料收缴一次清内容审理一次清、回答问题一次清。

    5.树立良好形象。做到“四个不让”:不让一个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被延误、不让一个项目在我这里耽搁、不让服务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6.卫生干净整洁。做到工作时不吃零食,纸屑、茶叶及其它废弃物要及时入篓,不得乱丢乱扔,卫生保洁员在大厅每天清,不留死角,保持窗明几净,地面无杂物,桌面无灰尘。

    7.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正确对待群众投诉,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坚持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实行阳光审批,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整个审批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

    8.严格安全保卫。保安员要加强责任心,做到勤巡逻,切实维护好大厅的工作和治安秩序,若出现打架、斗殴、闹事等应当及时劝阻,并向中心领导报告;下班后要摆放整理好公共物品、关好门窗、关掉电源;严格私自改动电源,乱拉电线,确保中心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