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 仪容仪表
1.要求着装整洁、协调、得体,佩戴工作牌;男士不得穿短裤、拖鞋,女士不得穿奇装异服,宜化淡妆,不带过多饰品。
2.保持良好的站姿和坐势,在办公等正式场合不要双手插抱在胸前或后背;坐椅子时禁止背靠柜台,或将腿架在柜台;在公共场所不做各种不雅行为,诸如咬指甲、打哈欠、挖鼻子、掏耳朵等。
二、 行为举止
1.不准作风粗暴,言行生硬,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确保良好政风。
2.不准吃、拿、卡、要,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确保办事程序公正公平。
3.不准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有偿中介等不正当要求,杜绝以权谋私,确保行政审批权力规范运行。
4.不准在工作时间网上玩游戏、炒股、购物、聊天、听音乐、看电影、玩手机,杜绝违纪违法,确保遵章守纪。
5.不准在背后对他人评头论足,指弄是非,杜绝犯自由主义现象,确保和谐共处。
6.不准擅离岗位、聚集聊天,杜绝工作时间办私事,确保岗位责任落到实处。
7.不准在大厅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垃圾,确保大厅卫生干净整洁。
三、 服务态度
1.打(接)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热情,态度要诚恳、和蔼,如遇对方情绪激动、出言不逊时,要冷静对待,切勿发生争吵。
2.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礼貌待人。
3.对服务对象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认真对待各种投诉与抱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要虚心接受,不得与其争执,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四、 文明用语
1.工作人员在与服务对象交流时要讲普通话,做到规范、亲切、礼貌、和气。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说“您好,这是X X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X X窗口,请讲”,“您好有什么事”,“请问您找哪位”,“不客气,再见”等。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XX窗口”,并指引准确位置。
4.办理业务时,应该说:“请稍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填写”,“请缴费”,“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请保管好您的材料”,“请您于X月X日领取证照”等等。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谢谢您的合作”等等。
5.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言语,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别啰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有意见找领导反映“、”没看见我在忙吗“、”怕麻烦你就不要办“、”机器坏了我有啥子办法“、”这是规定,你懂不懂“等。
五、 工作秩序
1.禁止窗口工作人员带小孩到办公场所做作业或玩耍。
2.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聊天,随意走动。
3.保持办公产所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资料柜内物品放置整齐;柜台电脑摆放整齐划一。
4.计算机必须保证登录到网上审批系统,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所有事项必须在网上审批系统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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